认为还补斋与副功斋一样,可以随时中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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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妻子在还补斋月欠缺的主命斋时,我却与她性交了,因为我认为还补斋的性质与副功斋一样,之后我听说不是这样的。就这个问题,其断法为何?我要为此而承担什么责任吗?
一切赞颂全归真主!
还补斋月的主命斋,除了教法允许的因素外,是不允许中断的。只要开始封还补斋,就必须要封完,其不像副功斋,副功斋是由自己做主的,想开斋就开斋,想封斋就封斋。可参阅(49985)的解答
据温姆·哈尼(愿真主喜悦她)传述:她说:“真主的使者啊!我封斋了,又开斋了!”使者(愿真主祝福他,并使他平安)问:“是还补斋吗?”她答道:“不是的。”使者(愿真主祝福他,并使他平安)说:“如果是副功斋(开斋)对你是无伤害的。”《艾布·达伍德圣训集》(2456),艾日巴尼核实了这段圣训的传述系统是优良的。这段圣训证明如果开的是主命斋,对其是有伤害的,即因此要负罪责。
至于你俩之间发生的:因为性交必须交付罚赎专指在斋月的白天发生的,因此你无需负任何责任,你妻子只要还补这天的斋,同时向尊严、强大的真主忏悔,不要再重蹈覆辙。
伊本·勒西德说:“教法学家一致认为:在还补斋月的主命斋中故意开斋的人,没有罚赎,因为还补的时间并不具有神圣性,也就是说,只有斋月具有这一特性。”《勤奋者的开端》(2/80)
常务委员会——教法案例解答(10/352)中记载道:“罚赎只是针对在斋月白天性交的人,因为斋月具有神圣性;还补斋月的斋是没有罚赎的——这是学者间两种主张中最正确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