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支柱:天课(则卡提)
第三支柱:天课(则卡提)
天课的律列及其益处,应受天课的对象及其证据
缴纳天课是伊斯兰的一项主命,是五大支柱之一,其重要性仅次于两大证词和礼拜。《古兰经》、使者的圣训及穆斯林大众公决都证明它是主命,谁不承认天课是主命,他就是不信道者、伊斯兰的叛徒,要求他忏悔,否则要被处死。对天课吝啬或偷工减料的人是不义的,应受安拉的惩罚。清高的安拉说:“吝惜安拉所赐的恩惠的人,绝不要认为他们的吝惜,对于他们是有益的,其实,那对于他们是有害的;复生日,他们所吝惜的(财产),要像一个项圈一样,套在他们的颈项上。天地间的遗产,只是安拉的。安拉是彻知你们的行为的”(仪姆兰的家属章180节)
布哈里圣训记载:艾布·胡莱传述:使者(愿主福安之)说:“安拉赐谁财产,使他生活富裕,而他不缴纳天课,在复生日,他的财产就像一条秃头的蟒蛇(暗喻它是最毒的蛇),口里有两颗毒牙,毒蛇紧紧地缠在他的脖子上说:‘我就是你的财产,我就是你的宝藏’。”
清高的安拉说:“窖藏金银,而不用于主道者,你应当以痛苦的刑罚向他们报喜。在那日,要把那些金银放在火狱的火里烧红,然后用来烙他们的前额、肋下和背脊。这是你们为自己而窖藏的金银。你们尝尝藏在窖里的东西的滋味吧。”(忏悔章34节)
穆斯林圣训集记载:艾布·胡莱传述:使者(愿主福安之)说:“储藏金银而不缴纳其天课者,在复生日,那些金银被放在火狱的火里烧红,然后用它来烙他的前额、双肋和脊背;每当它变凉的时候,又重新烧热烙烤,要炙烤整整一天,而那一天是五万年的长度,直到安拉为众仆判决。”